習近平總書記在前不久召開的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總結了中國共產黨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即“十二個必須”,這是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其中一個“必須”就是堅持黨對民族工作的領導,提升解決民族問題、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并指出加強和完善黨的全面領導,是做好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證。剛剛閉幕的自治區黨委十二屆十三次全會強調,要切實加強黨的領導,確保黨中央關于民族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刻認識到,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條就是黨的領導是不是堅強有力。黨的領導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證,也是各民族大團結的根本保證。全面加強和改善黨對民族工作的領導,才能確保民族地區各項事業始終沿著正確軌道向前推進。
思想保證:加強思想引領和理論宣傳教育
加強思想引領和理論宣傳教育,這是做好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思想保證。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為指導,確保民族地區各項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新時代的歷史方位,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以新時代的實踐基礎為豐厚積淀,創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成為引領包括各少數民族在內的全國人民奮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行動綱領。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始終關注,黨的十八大以來多次深入民族地區視察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極富戰略性和前瞻性的關乎民族地區發展大計的新理念新觀點新論斷,形成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科學回答了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舉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問題,是黨的民族工作實踐的最新總結,是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黨的治國方略在黨的民族工作領域的集中體現,是做好新時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為我們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理論指導和實踐指南。必須全面把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理解其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推進思想理論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長效化,使之真正入腦入心。必須把黨的創新理論與民族地區實際有機結合起來,通過科學理論的深入學習和廣泛宣傳,通過黨領導中國革命、建設、改革開放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以及民族地區各項事業取得偉大成就的展示,起到正面效應和正能量作用,把學習的成效轉化為做好實際工作的生動實踐,把各族干部群眾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
機制保證:構建黨的民族工作新格局
構建黨的民族工作新格局,這是做好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機制保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把黨的領導貫穿民族工作全過程,形成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管理、統戰部門牽頭協調、民族工作部門履職盡責、各部門通力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格局。進入新時代,我國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得到鞏固和發展,但在國際國內因素影響下,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不斷增多,我國民族問題的表現形式更加復雜。必須毫不動搖堅持黨對民族工作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體現在民族工作各領域各方面,不斷增強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確保民族工作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必須把黨的領導作為做好民族工作的首要的根本的原則,明確各級黨委對本地區民族工作負主體責任,強調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為本地區本部門民族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細化工作任務指標,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層層分解責任、落實責任到人。必須把民族工作融入到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之中,與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定期研究重大問題,完善政策措施,做出工作部署,及時研究解決民族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必須按照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要求,加強基層民族工作機構建設和民族工作力量,配齊配強民族工作部門人員,確保基層民族工作有效運轉。必須建立健全民族工作目標責任制,把懂不懂民族工作、會不會搞民族團結作為考核干部的重要內容,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貫徹執行黨的民族政策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民族工作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人才保證:重視干部隊伍建設
重視干部隊伍建設,這是做好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人才保證。黨的全面領導在民族地區的有效貫徹落實,關鍵在人,在于民族地區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能力的提升。要堅持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嚴把民族地區干部質量關,突出政治標準,堅持政治首位、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并按照“維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態度特別堅決、明辨大是大非立場特別清醒、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行動特別堅定、熱愛各族群眾感情特別真摯”的民族地區干部“四個特別”的標準,大力培養選拔使用政治過硬、敢于擔當的少數民族優秀干部,確保各級領導權始終牢牢掌握在忠誠干凈擔當的干部手中,始終牢牢掌握在忠于馬克思主義、忠于黨、忠于人民的人手里。要注重在實踐和一線考察和識別干部,在選干部、配班子、帶隊伍中,既堅持黨的干部標準的統一性,又突出民族地區干部培養方式的多樣性;對長期在艱苦地區一線工作、實績突出的干部更加重視、關心、愛護,給予褒獎并提拔使用,吸引更多優秀人才為黨的事業和民族地區各項工作不懈努力、做出成績;對政治過硬、敢于擔當的優秀少數民族干部要充分信任、委以重任,通過上掛下派,放置到重要崗位擔任主要領導職務,到發達地區、中央和國家機關掛職,到街道社區、鄉鎮任職等方式,通過多層多渠道的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和專業訓練,促使其不斷進步、盡快成長。選拔使用干部既要尊重少數民族干部的個性特點,在工作安排、生活習俗等方面給予特殊的照顧和關愛,更要強調不論哪一個民族出身的干部,都要毫無例外堅持黨性原則,對黨絕對忠誠,都要以黨和國家的事業為重、以造福各族人民為念,齊心協力做好工作,在黨的利益面前不能搞特殊化,自覺做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
組織保證:強化基層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
強化基層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這是做好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組織保證。基層黨組織是黨在民族地區領導核心作用得以充分發揮的根基,是黨在民族地區基層治理的中樞和核心;基層政權是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在民族地區的執行者,在鞏固黨對民族地區的領導,推動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積極而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須不斷健全民族地區黨的基層組織體系,針對民族地區各民族交錯分布、地域相鄰,流動黨員、“口袋黨員”為數不少的狀況,以區域和單位為基礎,優化黨組織設置,探索適合不同地區和不同情況的基層黨組織模式,實現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在基層的全覆蓋。必須加強和完善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方式、工作方式和活動方式,特別是加大偏遠農村、山區以及人口較少民族基層黨組織建設力度,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和“空巢化”村級黨組織,消解基層黨組織一個時期以來出現的弱化、虛化、邊緣化問題,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實現民族地區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與促進民族團結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功能耦合、功效銜接。必須抓好基層政權建設,堅決消除家族宗族勢力和宗教勢力插手基層選舉,掌控基層組織,把持基層政權,侵害國家集體和各族群眾利益的行為,大力提高基層干部隊伍綜合素質,推動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堅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務,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調解經濟社會關系、協調民族關系,推進基層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最大限度地激發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創造活力和創新動力。(中共寧夏區委黨校(寧夏行政學院)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中心,執筆:李喆)